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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2017-11-29

各学院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现就我校落实该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共筑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

三、评选范围及标准

1.中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奖励安排

设“自强之星”奖及“自强之星提名”奖,每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校团委颁发的证书及纪念品。其中的典型代表将推荐到团省委参评全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1.为配合做好全国“自强之星”的遴选工作,我校“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zhqgxslhh)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self-star)进行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也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

3.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中华全国学联”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中“自强之星”,进入2017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并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宣言是****!

4.报名成功的学生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通过新浪微博,关注“中华全国学联”和“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宣言文字或短视频,并@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华全国学联、@新东方,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5.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所在校团委指定邮箱,邮箱号:346010197@QQ.COM,作为参加本校校级 “大学生自强之星” 寻访活动的材料。

各学院从本院报名成功的人选中遴选推荐1-2名候选人,2018年1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至校团委。应报送材料包括:《中北大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表》(见附件)纸质档及电子稿、个人简介纸质档(先填写后打印)及电子稿、事迹材料纸质档及电子稿(不超过3000字)、生活照(电子照片)2张、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档、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电子档及纸质档)。电子档资料统一打包发至346010197@QQ.COM;纸质档报送至校团委。

6. 学校成立评审小组,从“自强之星”候选人中评选出学校“自强之星”,并择优推荐参加团省委和团中央、全国学联举办的“2017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此次寻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对青年学生实施生涯导航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各阶段工作,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严格标准,好中推优。各学院团委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把优秀的典型推选出来,确保推荐的典型具有突出的工作学习成绩,具有感人的模范事迹,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本次寻访活动,广泛动员全体青年学生将本学院的自强人物推荐上来。

 

 


 

 

                                      校团委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