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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度中北大学团内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2018-03-27

团组字【2018】1

 

学院(校区)团委:

2017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不动摇,紧扣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有力促进了团的建设,活跃了团的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促进各项工作发展,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不断扩大团组织工作有效覆盖面。校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前夕开展评选2017年团内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评选相关要求

参评范围:各学院(校区)团委

评选时间:2017年

(一)项目设置

1. 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2. 2017年度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3. 2017年度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单位

4. 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5. 2017年度学院团委工作创新奖

6. 2017年度先进团总支

7. 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8. 2017度先进团支部

9. 2017年度十佳团日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2017年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等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大影响。推动所属团组织扎实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4)班子建设好。政治好、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5)团员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本次五四红旗团委的评选由各学院参照《中北大学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填写附件1),其中定量考核分数由校团委核给,定性考核答辩拟安排在420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2017年度共青团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度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共青团考核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单项奖。

3. 2017年度学院团委工作创新奖

按照《中北大学学院团委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要求,各学院团委申报1项,于410日前提交申报表(见附件2)。

4.2017年度先进团总支

各学院团委择优推荐1个团总支参评。申报单位需提交《中北大学2017年度先进团总支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供书面的汇报材料纸质版一份,于415日之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5. 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2017年度先进团支部

1引领作用好。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四信”,开展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扎实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4支委带头好团支部委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学院按照名额从“先进团支部”中择优推荐申报,通过评审答辩确定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员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2个支部,2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个支部,校团委直属团支部推荐1个,社团团工委推荐3个社团团支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单位需填写《中北大学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见附件4),并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及5分钟的汇报PPT,由团支部书记负责汇报,汇报材料应包括团支部建设情况、“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推优工作、团费收缴及团组织关系转接、团日活动的开展、志愿活动的开展、团员的思想教育、活动阵地、“四进四信”项目开展情况等方面。答辩拟于4月中旬之前完成,申报表及汇报材料纸质版须于411日上午之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2017度先进团支部申报由各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5),上报数量为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申报截止日期为415日。

成功评选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不占学院申报先进团支部的名额,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但未当选的直接授予先进团支部,要占学院整体申报名额,请各学院申报时注明学院团支部总数量。

6. 2017年度十佳团日活动

1)参评2017年度十佳团日活动主题必须符合201754日至201854日学校开展的活动主题。

(2)申报校级十佳团日活动需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6),提供不少于500字的活动简介、不少于2000字的活动材料,并提供组织团日活动的照片2张(电子版,命名为支部名称活动名称),每个学院限推荐1个。

(3)各学院团委评选的集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在评选出本单位优秀团日活动的基础上,于415日前向校团委申报,申报材料交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4)各社团团支部将申报材料交至共青团中北大学学生社团工作委员会,择优选取三个团支部参加校级十佳团日活动评选;校团委各直属团支部将申报材料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参与评选。

 二、优秀个人评选相关要求

(一)项目设置

1. 2017年度优秀团务工作者

2. 2017年度校园十佳青年学生

3. 2017年度优秀团干标兵

4. 2017年度优秀团员标兵

5. 2017年度优秀团干

6. 2017年度优秀团员

(二)申报条件

1. 2017年度优秀团务工作者

评选对象及要求:

(1)各学院团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所在学院获得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委或任意一项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2. 2017年度校园十佳青年学生

2017年5月至20184月选树的校级每周一星作为自然参评候选人,同时各学院另行推报相应类别的候选人,并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5日之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校团委将组织初评、网络宣传、公示、终评等。具体细则参看《中北大学2017年度校园十佳青年学生评选办法》(见附件7)。

3. 2017年度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4)按照各学院学生团员人数的1、2、1%和2%的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填写《中北大学2017年度团内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8),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和电子版申报截止日期为415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院团委在收到评选通知后,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要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照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认真进行考核评选,严禁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所有评选和推荐结果必须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听取学院党委的意见。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各单位要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实际,认真履行民主程序,层层选拔,择优申报。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各领域典型。要扩大评选活动的参与面与透明度,广泛听取和吸收青年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

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各自新媒体,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使此项活动迅速从声势、规模、氛围上掀起高潮。

(四)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学校的表彰要求,在“五·四”前后做好院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院级表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校级表彰名额的两倍。(博硕士研究生团员要占表彰名额的一定比例)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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