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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18/2019学年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学生后备干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2018-05-28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广大同学:

为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和培养,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引领带头作用,促进学生组织健康发展,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目标,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决定全校学生中择优选拔新一届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院级学生组织部长以上干部,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团支书,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校级学生组织岗位设置、附件2各学院学生干部岗位设置)。

二、报名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团学工作,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有广泛的学生基础,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能够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创新的开展工作;

5、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均可以自荐或由学院团委、学生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校级学生组织岗位具体要求

1、校学生会主席团、学院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
    中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立场坚定,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素质过硬、有较好学生基础;接受过党校培训;无任何违纪情况;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3;无不及格课程通过英语四级(体育、艺术学院不受此限);原则上应该有至少2年的学生干部经历

2、以上其他岗位学生干部(不含学生社团负责人)

中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立场坚定,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素质过硬、有较好学生基础;无任何违纪处分;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无不及格课程原则上应该有至少1年的学生干部经历    

3、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团支书
    无任何违纪处分;无任何不及格课程;其他参照以上条件结合自身情况确定。

三、遴选流程

(一)学生自主报名或组织推荐
     2018528日--6月10日,具有参加遴选意向的同学下载学生干部报名表(附件3:中北大学学生干部报名表)并认真填写

1、申报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干部以及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岗位的报名表于6月10前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需同时提交本人的成绩单

2、申报院级其他岗位的报名表交至本院团委;

3、申报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团支书的报名表交至社团挂靠学院团委。

(二)参加学生骨干培训
     报名学生干部后备人选须参加2018年校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培训并顺利结业,未结业人选直接淘汰。

(三)初选
     6月中旬,由各级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组织,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能力测试等综合考察初选,确定初步入围的学生干部后备人选。
    (四)实践考核
    入围初选的学生接受暑期实践锻炼考核,确定入围第二轮学生干部后备人选。

(五)推选

9月初,按照相关规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遴选产生2018/2019学年学生干部人选。
    四、相关要求
    1、营造氛围。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公开遴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积极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参加竞争,力求为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2、严格要求。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次公布岗位设置要求严格执行;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上述岗位的下一任学生干部必须从本次报名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
    3、规范选拔。各级团学组织、广大同学均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公开选拔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选拔工作,发现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取消当事人竞聘资格,并严肃处理。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8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