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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举办的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2018-06-15

 



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合中华诗词学会共同举办2018“中华通韵”诗词创作征集活动。此次创作征集活动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旨在探索总结诗词创作实践的用韵规律,配合以普通话语音系统为基础的《中华通韵》国家标准研制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组织我校师生参加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均可参与。

  二、作品主题

  此次创作征集活动以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歌颂时代楷模和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共筑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三、投稿事项

(一)体裁及作品要求

1、近体诗:格律诗词;排律和古风歌行体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如果是词,题目格式应为“词牌名·题目”。

2、现代诗歌:要求押韵,长度不超过30行,须有标题。

(二)创作要求:以课题组研究制定的《中华通韵(十六韵)》(草案)为押韵依据。

(三)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每人投稿仅限1首。投稿作者须署真实姓名,并附作者100字以内简介和真实准确的联系方式。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原创规定,如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抄袭、作假或冒用他人姓名、作品等问题,经核实,取消评审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作品请于2018年7月5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bdxxtw@yeah.net,作品请注明:中北大学“中华通韵”+作者姓名+学院或单位+学号或工号信息。

  四、评比奖励

  1、诗词征集活动截稿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提出修改意见。

2、评选结束后,学校将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全国的作品征集活动。全国的征集活动不收任何报名和参赛费,并给予优秀作品一定的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人民币300元;优秀奖100名,奖金人民币100元,并为所有优秀获奖作品和作者颁发证书。优秀作品将通过《中华诗词》《语言文字报》及有关网络平台刊发,主办方拥有对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发行和信息网络传播等相关权利,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

 

                                       校团委 

                                       中北大学普通话测试站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