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团宣字【2014】1号
为坚持党建带团建,推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的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团的工作与时俱进,竭诚服务团员青年,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参加对象
1、中心组理论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校团委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交流活动、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2、校团委组织宣传部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学习时间、学习地点;提供必要学习资料;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和学习记录等。
3、中心组成员:全体专职团干。必要时可扩大学习对象范围。
二、学习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重要决策部署;阶段性的理论学习任务等。
三、学习形式
中心组理论学习形式灵活多样,注重实效,以提高学习质量为主要目的。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采取集中辅导、集体讨论、观看录像、听报告讲话、参观调研等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个人自学采取分散自学、做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中心组成员必须参加集体学习,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2、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集中学习和自学笔记,积极撰写学习心得。
3、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认真记录学习内容、进行考勤记录、收集交流发言、学习成果等资料。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归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