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团支部建设条例
为加强团支部建设,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提高团支部成员素质,增强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团支部的组成: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组成支委会。
二、团支部的职责:
团支部应当成为团结同学,奋发向上,建设优良班风、学风和系风的核心。在分团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班级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心团员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为工作,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日常性工作。
三、团干的基本素质: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
2.关心共青团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四、团干的产生办法:
1.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支委会。其程序是:支委会候选人由团员提名或上届支委会在广泛征求团员意见的基础上产生,在院团委指派团干的主持下实行差额选举,票数超过班级人数半数以上方能当选;
2.通常情况下支委会每学年改选一次,产生新一届支委会,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下,在征求团支部成员意见的基础上,院团委可直接任免支委成员;
3.新生入学后,新生团支部暂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指定,在第一学期条件成熟时再进行选举。
五、支委会的岗位职责:
1.团支部书记:
全面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团学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制定团支部的规章制度,完善团支部的组织机构,确定基层团支部的管理模式,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重要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4)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5)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支委做好分管的工作。
2.组织委员:
接受上级团组织和团支部书记的领导,配合其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4)协助团支部书记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为符合条件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5)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6)搞好团员统计,接转团员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2.宣传委员:
接受上级团组织和团支部书记的领导,配合其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根据“三会一课”的要求,拟定支部学习计划和建议,提出宣传工作意见。
(2)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根据团员青年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
(3)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和团组织的决议,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在团员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
(5)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团课学习;办好墙报、板报等团的宣传活动阵地。
六、团支部的考评办法:
1.团支部的考核实行目标考核,院、系级先进团支部评比由对应各级团委负责,依据党团[2002]第3号文件《团内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比条件》执行;
2.团支部成员每学期递交一份工作总结报告,向各系分团委和支部大会做工作报告,由全体团员进行评议,并采取一定形式,拿出评议、评比意见;
3.根据考核结果和团员评议情况,对团干、团员和团支部进行奖惩,对优秀者,给予表扬、表彰、奖励,并报院党总支备案;对不称职者,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或者给予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