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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团委推进团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9-24    作者:     来源:     点击:2015-09-24

中北大学团委推进团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团组字【2014】3号

各学院团委:

按照《校团委2014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为坚持党建带团建,进一步推进实施“团建创优”工程,强化团的组织建设,拓宽思路,凝练体系,推广做法,扶持品牌,打造基层学院团建亮点。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推进“一个学院,一个团建品牌”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一院一品”建设工作)。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一院一品”建设意义和建设目标

(一)建设意义

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通过团建品牌建设,不断优化团组织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机制,推进团的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水平。

(二)建设目标

坚持资源整合与集成创新有机结合,面上提升与重点推广有机结合的原则,以项目扶持的形式持续推进“一院一品”建设工作,分阶段、分批次、有重点地扶持具有实效性、可持续性和示范性的学院团建品牌。

二、“一院一品”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和条件

1、各学院在总结团的工作优势和特色的基础上,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凸显特色,凝练品牌项目方向,确定一个重点建设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活动载体,创建具有特色的品牌活动。

2、所报项目必须围绕学校、学院的育人工作目标,符合校团委整体工作思路和发展目标的要求,主题、目的和意义明确,体现时代精神和学院特色。

3、所申报项目必须是已具备一定基础,有一定的影响力,得到青年师生的认可和参与;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明显的示范作用,适合其它学院借鉴、推广。

三、“一院一品”建设项目支持

获肯创建的项目,由校团委提供1万元左右的项目支持经费。经费分三次下拨,建设立项后,拨付项目建设支持总经费的25%;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建设支持总经费的50%;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建设支持总经费的25%。

项目支持经费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申报时确定的思路、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一院一品”建设,并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核报经费。

四、“一院一品”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1、申报阶段(4月上旬)

各学院要围绕创建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重点地策划“一院一品”创建项目,填写《中北大学团委“一院一品”建设立项申报表》(见附件)和不少于3000字的申报项目书面说明材料,并提供相应的辅助佐证材料(照片、DV、微形式、书籍等)。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的主要内容、数据要一致,于2014年4月10日之前上报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2、项目评审阶段(4月中下旬)

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品牌项目进行评审,确定3个品牌项目重点支持,提供相应支持经费,扶持项目建设。

3、实施推进阶段(5月—12月)

各立项学院严格按照批准支持建设项目的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相关资料的分类归档和宣传推广。

4、中期验收阶段 (9月下旬)

校团委将对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验收检查。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取消重点建设的经费支持。

5、考核总结阶段(12月中下旬)

通过公开展示、答辩等方式,校团委对重点支持品牌项目的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经费使用等进行考核和总结,同时做好品牌项目的观摩学习和示范推广。

五、“一院一品”建设项目要求

1、各学院要把“一院一品”建设工作作为推进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在现有团的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培育和发展品牌项目、挖掘在此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并以此为辐射源,带动学院团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共同促进学校共青团工作整体实力的进一步提升。

2、“一院一品”建设项目评审工作作为基层学院团委特色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