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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9-24    作者:     来源:     点击:2015-09-24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的新闻宣传工作,建立良好的共青团系统新闻宣传机制,畅通共青团系统新闻报道渠道,协调整合新闻资源和团属新闻工作人员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共青团系统新闻宣传作用,做到内鼓干劲、外树形象,努力提高共青团系统的新闻宣传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现就加强我校共青团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基层团委要提高认识,强化信息报送意识

信息报送的速度与质量直接决定着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报送反映着一个单位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应强化信息报送的时效意识,要确保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并上报信息;要认真撰写,精心准备,切实加强对信息的采编和加工;要结合各学院实际,围绕本学院团委特色和重点工作报送信息。

二、各学院团委要精心组织,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

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指导好团委各部门、各团支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小组,各学院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以各学院团委宣传部、记者站为主要依托,设立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并到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备案,负责收集、整理、报送院刊、院报、新闻类稿件以及文学类稿件,并随时做好信息报送的统计工作。报送的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也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报送,也可两种形式同时报送。各学院团委所有上报书面信息必须经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签字或盖章方可报送。根据我校团委的实际情况,现将各学院团委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如下:

1.新闻类稿件

电子稿形式的信息可发送至校团委信息报送专用邮箱liuyuwei@nuc.edu.cn同时备份发送至大学生记者团信息报送专用邮箱zhongbeijizhetuan@163.com。报送时应在标题中注明“信息报送(××学院)”字样,文字及照片以附件形式发送,否则不予采稿。

② 书面稿形式的信息直接送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备案留底。

2.文学类稿件。

为鼓励和挖掘校园文学新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保证团刊《柏林园》的稿源,特向全校师生随时征集文学类稿件。电子稿件只发送至校团委大学生记者团信息报送专用邮箱zhongbeijizhetuan@163.com即可,并在标题中注明“文学稿件(××学院×××)字样,否则不予采稿;书面稿件直接送至校团委大学生记者团专门负责人处,以备《柏林园》编辑部采稿。

三、各学院团委要认真撰稿、审稿,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

各学院团委指定信息联络员要明确信息报送工作中“报什么”和“怎么报”的问题,这是提高信息质量的基础和关键。

首先要注重共青团工作动态的报送。要密切注意共青团的重要工作、大型活动动态及时报送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典型事迹及人物、典型经验等,要对长效工作和特色工作进行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力求把活动的创新举措、典型做法形成新鲜的文字经验。

其次要注重调研信息的报送。要对我校团员青年群体现状、团的工作进行深入调研,挖掘提炼出带有规律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和现象等,以此为校团委和上级团组织掌握基层动态、制定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促进基层团干提高自身理论水平与实践水平。

最后要注重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报送。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是宣传工作不可缺少的生动形象的资源,能更有效地反映工作特色和情况,具有非常强的说服力。因此各学院团委在报送文字信息的同时要加强典型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整理与报送。

四、加强对各级团组织信息报送工作的量化考核。

1.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的信息报送实行量化考核并于学期中和学期末予以通报。

2.考核记分方法:

考核实行基数分增减制,满分为100分,各学院基础分为50分,依据评分细则进行逐项考核加分或扣分,加分最高上限为50分,学期末总分数为该学院团委最终得分。评分细则见下表:

考核项目

记分方法

各学院信息联络员考勤情况

负责人例会无故缺席扣3分;无故迟到早退扣1分;每学期例会请假超过两次后每次扣1分;因例会缺席造成工作失误导致一定后果者视情节扣3—5分。

自办院刊报送

电子稿加2分/期;书面稿加4分/期

并视效果及质量追加3—5分

自办院报报送

电子稿加1分/期;书面稿加2分/期

并视效果及质量追加1—3分

散稿上报(包括新闻稿和文学稿)

加0.5分/篇

《校园文化导航》报送

加1分/期;加0.1分/活动;

加0.2分/个上导航活动数目

各类活动总结、典型事迹经验等报送

加1分/篇

校团委《简报》采稿数

单篇采稿加2分/篇;综合采稿加1分/篇

《团会园地》、《柏林园》采稿数

单篇采稿加1分/篇;综合采稿加0.5分/篇

各级团组织在中央级刊物发表文章

单篇采稿加8分/篇;综合采稿加4分/篇

各级团组织在省级刊物发表文章

单篇采稿加5分/篇;综合采稿加2.5分/篇

各级团组织在校级刊物发表文章

单篇采稿加3分/篇;综合采稿加1.5分/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