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星级评比条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体系,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鼓励良性竞争,打造精品社团,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依照《中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党团【2020】4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北大学所有已注册学生社团。
第三条 星级设置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采用分级管理方式,共分为五个级别:五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一星级社团。五星级为最高星级,一星级为最低星级。
(1)原则上,五星级社团不超过全校社团总数的15%,四星级社团不超过全校社团总数的25%;
(2)五星级社团为示范社团,四星级社团为优秀社团,三星级社团为良好社团,二星级社团为达标社团,一星级社团为不达标社团;
(3)新成立社团运行满一年后,根据考核排名情况认定星级。
第二章 社团星级认定及变更
第四条 社团星级认定及变更以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年度考核及其他评比内容的证明材料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社团星级的变更时间为每年3—4月,各社团根据考核分数在现有星级内部进行排名,每个星级的前三名社团可升一个星级,后三名社团将降一个星级(原五星级前三名不再升级,原一星级不再降级),最终由校社联公示新一届社团星级认定结果。
第三章 星级社团管理
第五条 校团委、校社联将针对社团评级情况,对不同星级社团在评奖评优、社团活动所需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不同程度支持:
(1)五星级社团可参与“十佳社团”评选,并予以表彰;
(2)五星级社团可在百团大战,巡礼月等活动中自选位置;
(3)校社联将利用校团委、社联宣传平台、社团手册等平台对五星级、四星级社团进行全校范围的宣传;
(4)五星级、四星级社团获得申报“一社一品”活动资格,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社团获得申报社团活动立项资格,立项后可得到相应经费支持;
(5)五星级社团获得学生社团活动中心常驻申请的资格;
(6)社团连续两年被定为一星级予以取缔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七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