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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传真——法律小屋暑期社会实践团【第7天】

发布日期:2016-07-16    作者:     来源:     点击:2016-07-16

中北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深入基层,走进执法者

——法律小屋暑期社会实践团第七站

2016710日,法律小屋实践之旅进入第七天,由于今天将采访身处一线的民警,所以对于实践队成员们来说,今天的任务相当有挑战性。早上八点大家从东长寿村出发,奔赴韩村派出所,准备开展今天的采访任务。

但是由于榆次区内城市改造,地图指示错误,大家比预期时间晚到了四十多分钟,早上九点四十五才赶到派出所,队员们都感到十分抱歉,幸运地是派出所李所长对此并没有抱怨,仍旧十分热情的接待了实践团成员,简单沟通后,采访正式开始。队员们首先向李所长提出了一些事先准备好的问题,李所长对此做出简单回答后又结合实践经验,给队员们介绍了几个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有时只是只字片语却一针见血,让实践团成员们获益良多。

中午十二点,上午的采访告一段落,大家就近找了一家面馆,简单休整后开始了下午的实践活动。

下午两点,实践队前去采访韩村派出所王指导员。指导员耐心地对队员们所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而其中一个案例更是给队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只是因为舍友错穿了自己的袜子,年仅十四岁的初中生王某对自己的舍友举刀相向;打架斗殴十几次,多次进入少管所,却屡教不改;欺凌同学,殴打老师,甚至到了派出所都不认为自己有错误。这些案件的主角都是未成年人,受害者主要也是未成年人。指导员的一句“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一群未成年的流氓”深深震惊了实践团成员,也让成员们深深认识到了法律方面存在的漏洞,更坚定了成员们学法、用法、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理念。

下午六点,大家结束了一天的采访工作,热情的李所长给了我们一个巨大的惊喜——用警车将我们送回住所。

对韩村派出所的走访与调查,对小屋实践队来说可谓是收获颇丰。对待未成年犯罪者,仍应该以教育感化为主,而不是一竿子打死,应当适时的通过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给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成员们对现实还有许多的思考,同时随着近几天来实践的愈发深入,成员们愈发感受到自己在理论知识上的不足,所以更坚定了成员们在学业上下苦工的决心。

韩村派出所实践调查圆满结束,这也让成员们对明天的实践调查充满干劲,期待实践团明天更精彩的表现!


编 审:刘玉巍 孙哲元
编 辑:郭鑫鑫 宣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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