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律己助人 师者仁心
——法律小屋暑期社会实践团第十一站
2016年7月14日早上八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小屋暑期实践团向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奇政律师事务所出发,受到了山西奇政律师事务所主任,晋中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晋中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晋中律师协会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山西省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律师协会保障委员会委员张建平主任的热情接待。
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律师职业性质作了重新定位,除首次明确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外,还特别强调“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此,为了了解晋中市榆次区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及法律保护问题,小屋实践团的成员们在晋中市律师协会裴正会长的介绍下,与张建平主任取得了联系,张建平主任从业多年,从专业的角度给实践团的成员们上了一堂生动而又有意义的课。
“我了解的比较多,那么小的年龄做出了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我认为一方面我们法律对年龄的规定显然不妥,我个人觉得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严惩,就像美国那起案件。律师不是个好做的职业,但是你们能出来学校搞这个东西是很不容易的。”张主任首先对我们的到来表示了欢迎与鼓励。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张主任提到:“主要还是处罚的问题,处罚的关键就是行为。我们要设立好高压线,让孩子们不敢触碰。要像十八大来的反腐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该是什么就是什么,绝不模棱两可。”而当我们问到关于学校的管理问题时,作为律师的他这样说到:“不是管制的问题,我觉得还是价值观的问题,互帮互助精神的学习的问题,不能只顾个人,自私自利。我觉得现在的老师更多关注经济利益,失去了桃李精神。每个孩子都是一张白纸,老师就是一支笔,怎么写很重要。我就见过十多岁的女孩在街头抽烟,她们觉得这种行为就是酷,这是很悲哀的事情。对于打人动手就应该定性严重,我们都知道行政处罚法可以处理这些情况,但这类案子往往因为是未成年人就没人管,所以就愈发严重。很多打架伤人问题都被定性为民事问题,就私了了。”
“我觉得要做事,就必须先做人,这样才能走得长远。我们所在山西省也是比较有名气的,而且我们的工作环境是很正能量的。要想做好律师,首先就要有自信,还要有对风气的判断。很多法学生都没有走上专业道路,我认为还是没有选择一个有正确风气的事务所,而且,这个和人品也有很大关系。做律师要有一个很好的性格,这是有利于团队发展的。”张主任作为法学界的前辈,最后把这样的话送给了在座的每一个年轻人!
律师是权利的主张者,公正的自由人,也是法治社会的捍卫者,张主任在和实践队成员的聊天中,谈到关于他代理过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子,深深地触动了每一位实践队员的心,作为法学生,大家未来也是要一样走进社会,走上工作,那么我们该怎么样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去为未成年人做的更多一点呢,这是我们每一位实践队成员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关于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的道路还很漫长,但小屋终将百折不挠,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
编 审:刘玉巍 孙哲元
编 辑:郭鑫鑫 宣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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