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走访公安,深入实践
——法律小屋实践队第5天
2016年7月8日,进入了法律小屋实践之旅的第五站。早上8:00,带队老师岳文婷老师带领队员们开了一个简单的晨会之后,确定了今天的实践地点与实践目标。今日,实践队即将前往修文镇派出所,采访当地的民警,调查了解整个修文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以及法律保护问题的情况。
早上9:00,实践队抵达了修文镇派出所,修文镇派出所指导员李阿姨与王所长亲切的接待了他们。
实践队员首先采访了派出所指导员李阿姨,了解到修文镇未成年人犯罪率近年来普遍偏低,且持续呈下降趋势,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主要发生在14-16岁的男性未成年人身上。指导员还指出,修文镇派出所一直致力于为各个村落的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全镇只有一家正规网吧,并且严格按照进入网吧的法定年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在修文镇派出所的努力与各个村落的积极配合下,全镇没有一家台球厅,游戏厅,KTV等,并不断加大黑网吧黑游戏厅的查处力度。指导员告诉他们,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自控能力较差,一个良好的环境对于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
中午12:30,上午的采访活动告一段落,法律小屋实践队在派出所附近用餐并短暂休息过后,开始了下午的实践活动。
下午14:00,实践队见到了负责管理修文镇未成年人教育与消防安全的基层民警王润喜所长,王所长常年与基层接触,亲自处理过许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他的经验对于小屋实践队可谓十分宝贵。
谈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王所长感触良多,拿出了他去修文镇各个中小学进行普法宣传的相册,边讲述边回忆,实践队员们被王所长朴实的语言与丰富的经历所感染。王所长给他们讲了许多他亲自处理过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并总结道:修文镇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较单一,多集中于打架斗殴,鲜少有经济型犯罪与严重的暴力犯罪。并给实践队员讲述了安某的案例,一个顽劣的少年经过民警与其父母的共同努力使安某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拯救了一个迷失的孩子。
经过对修文镇派出所一天的走访与调查,实践队收获颇丰,总结出以下三点经验感悟:一,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与未成年人受教育情况与地区经济水平成反比,修文镇经济水平相对富裕,学校管理比较严格(多为寄宿制学校),所以未成年人的犯罪率普遍较低。
二,派所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以教育感化为主,必要时会采取犯罪记录封存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给未成年人反悔的机会。
三,经过指导员与王所长的亲身经历告诉我们,这些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为单亲家庭,或父母没有尽到监护的义务。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切不可只靠学校,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家庭才是孩子培养道德观念与法律意识最好的学校。
编 审:刘玉巍 孙哲元
编 辑:常丹丹 段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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