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有小屋一间,庇少年欢颜
——法律小屋暑期社会实践团第三站
7月6日,已经是法律小屋实践队实地调查的第三天,在榆次区修文镇东长寿村,以“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法律保护”为中心的调查逐步推进。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在前两天对村中未成年人数量、犯罪率、法制意识培养情况已有大致掌握的情况下,队员们今天将走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最前沿,直击一线,掌握最真实也是最直观的一手资料。

早晨八点,实践队来到了东长寿村村内小学。据悉,该校校内在读学生有300名左右,而让孩子在这所小学接受教育,不仅是东长寿村村民的选择,也是周围几个乡村家长的选择。由于提前联系到了该所小学的校长刘新民先生,队员们的采访任务得以顺利展开,而通过与刘校长的交流,不难发现该所小学的优秀之处。且不论老师们在专业知识方面的悉心教导,在安全和法治教育方面,学校更是投入了许多心力,除了最基本的老师讲解,组织铁路警察宣讲、派出所民警授课都是这所小学多年来常规设立的“必学课程”。在刘校长看来,“他们还小,不明白这个法那个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们应该明白,遇到伤害该向谁求助,该如何保护自己。可能我们做的这些孩子们没听进去、没学会多少,但是我们还是得做,必须得做。”确实,对于年纪尚小、涉世未深的小学生而言,诸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之类的名词还太过艰涩、太过枯燥,但这往往意味着社会大众需要付出更多去为他们提供庇护,也需要社会大众用最大的耐心去教授他们保护自我的相关知识。“我们不能让他们在被侵害之后都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侵害”,这是刘校长无意间发出的一句感叹,但却在瞬间引起了所有队员的深思。

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刘校长与实践队成员们格外投契,没有格式化的发言稿,只有自己对农村未成年人的了解,以及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解读与反思,却让实践队成员受益匪浅。由于时间原因,访谈只能进行到十一点,然而即使访谈已经进行了将近三个小时,队员们仍感到意犹未尽。

经过中午简单的休整,下午两点半,实践队再次出发,而这次队员们将直接与在校学生进行交流,切实了解“未成年人”自身对于法律的解读。而通过接触,可以直观了解到农村未成年人对于法律尚只存在模糊的概念,枯燥乏味的法制节目难以真正吸引到他们关注的目光,且相对单纯的生活环境也让他们几乎从未见过身边人“拿起法律武器”。他们知道“依法治国”却不知“依何法治国”,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却不知“保护了哪些”,知道“不该违法乱纪”却不知“应当维护权益””。不得不说,农村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仍然比较薄弱,仍需要更多的人为之付出更多的努力。
一天的调查走访队员们累的不只是“身”,更有“心”。农村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保护仍面临着一个艰难的局面,这也让过去“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实践队成员们感受到了来自现实的当头棒喝,但压力也可以转化为动力。一位实践队成员这样说:“身为法学生,不重实务就寸步难行,而身为中北人,致知于行是我们的校风校训,我们不会放弃。”杜甫希望得广厦千万大庇寒士,而实践队员们希望自己可以是“小屋一间,庇少年欢颜”。
编 审:刘玉巍 孙哲元
编 辑:郭鑫鑫 宣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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