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走进农村,深入调查
------“法律小屋”社会实践团第2天
2016年7月5日早上八点,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小屋”暑期实践团向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修文镇东长寿村出发,于八点半到达该村村委会并受到了村委会主任的热情招待。

热情的村委会干部首先向实践队员们介绍了东长寿村的情况,东长寿村是修文镇一个行政村,空气好,物产丰富,农民热情,并荣获“全国文明村”的光荣称号。
在深入了解该村状况的同时,村委会干部还向实践队员们介绍了老党员李玉春老人,老人于1973年入党,并长期在新疆当兵,对党有着深厚的感情。老人不但对实践队讲述了他的故事,还表达了他对依法治国的看法和对法制社会的期许。


中午十二点半,在老乡家用过简易的午餐并经过短暂的修整后,实践队便继续开始工作。他们在东长寿村敬老院门口遇到了一群可爱的老人,向老人了解该村的普法状况和治安情况,并进行了简易的普法知识教育宣传。

下午三时,村委会的妇联主任郝冬秀女士接受了实践队的采访,向他们介绍了该村良好的治安,带他们深入村民家庭了解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并协助问卷调查工作。下午六时,实践队冒雨返回住处,整理资料。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社会实践使同学们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最佳结合点。通过社会实践,可以紧密结合自身法学专业特色,让他们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实际操作中得到巩固和提高。通过社会实践,可以检验自己的知识和水平,加深和巩固原来在理论上的模糊认识,使理论上的欠缺的在实践环节中得到补偿。今天的工作进程十分顺利,实践队员们期待明天更加精彩的实践活动。
编 审:刘玉巍 孙哲元
编 辑:常丹丹 段世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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