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团员是共青团的主要工作对象和工作力量,团员发展是团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团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6】3号)文件和团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晋团办发【2015】3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发展团员工作要求规范如下:
一、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1、加强入团教育。要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培养和引导,宣传团的知识,开展团的活动,扩大团的影响,增强青年对团的认识。
2、把好入团关口。要正确把握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着重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中等综合表现。
3、严格入团程序。团员发展工作要认真执行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所有新发展团员必须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明确名额,控制数量
1、统筹分配团员名额。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我校要严格控制发展团员数量,2016年团省委对我校统一进行分配的团员编号为300个,请各学院团委有计划推进团员发展工作。
2、有序推进团员发展。从2016年开始,原则上每年于“五四”期间发展一次团员,统一到校团委领取新版《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发展团员工作同注册志愿者工作同步进行。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发展团员是关系共青团事业全局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站在“打基础、利长远”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就此项工作,校团委将进行抽查,坚决杜绝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出现。
校团委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