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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2016-03-21

各学院团委:

团员是共青团的主要工作对象和工作力量,团员发展是团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团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63号)文件和团省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晋团办发【201531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我校发展团员工作要求规范如下:

一、规范程序,提高质量

1、加强入团教育。要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培养和引导,宣传团的知识,开展团的活动,扩大团的影响,增强青年对团的认识。

2、把好入团关口。要正确把握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着重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中等综合表现。

3、严格入团程序。团员发展工作要认真执行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所有新发展团员必须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明确名额,控制数量

1、统筹分配团员名额。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统一部署,我校要严格控制发展团员数量,2016年团省委对我校统一进行分配的团员编号为300个,请各学院团委有计划推进团员发展工作。

2、有序推进团员发展。从2016年开始,原则上每年于五四期间发展一次团员,统一到校团委领取新版《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发展团员工作同注册志愿者工作同步进行。

三、加强领导,确保实效

发展团员是关系共青团事业全局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站在打基础、利长远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就此项工作,校团委将进行抽查,坚决杜绝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出现。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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