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关于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实施方案》(校团[2005]2号)以及《中北大学本科生创新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校团[2012]1号)等文件的要求,各学院团委对2010级学生的创新学分项目的申报、审核上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完成了2010级学生创新学分的认定,现将提交学生创新学分成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核查结果通报:
2013年5月底,校团委针对各院10级创新学分统计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整体情况较好,申请证明材料更加详实,认定流程更加规范,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但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班级无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部分学院无团委负责人签字确认、盖章,以及部分同学加分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提交不全等问题。请各学院针对自身的情况,重新核实、认定后提交成绩。
二、成绩录入时间:
2014年6月10日—6月17日
三、成绩录入方法:
1、按如下方法对学生所获创新学分进行成绩折算:
获10个以上(含10个)创新学分,成绩计“优秀”;
获8—10个(含8个,不含10个)创新学分,成绩计“良好”;
获7—8个(含7个,不含8个)创新学分,成绩计“中”;
获6—7个(含6个,不含7个)创新学分,成绩计“及格”;
未获满6个创新学分计“不及格”。
2、对留级到10级的学生,07-09级学生按以上要求计分,07级之前的学生不作修取创新学分要求,一律按“及格”计创新学分成绩。
3、登录教务处网站成绩录入系统http://202.207.177.15:7777/pls/wwwcjlr/cjlr.loginwindow,由学院专门负责的教师凭教师号进入系统,选择“创新学分(课程号:01000008)” 进行本院学生的成绩录入,录入方法与其他课程相同。
4、录入成绩后点击“暂存”,对录入的成绩校对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5、按照教务处要求打印成绩报表,签字后,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在提交创新学分成绩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没有修满6个创新学分的学生,告知其情况,并进行补修。教务处不安排创新学分遗留问题处理环节,学生在毕业前确实修不满创新学分者,不准予毕业;
2、严格按照教务处的教务系统开放时间录入学生成绩;
3、认真做好创新学分申报、证明材料的备案工作,做好学生的咨询解释工作。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