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团委、学生会:
五四精神历久弥新,复兴伟业催人奋进。为纪念五四爱国运动95周年暨建团92周年,讴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激发我校青年学生爱国、爱校的高尚情操,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春之声”师生合唱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歌咏中北情 共圆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中北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三、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4月26日14:30
地点:科艺苑放映厅
四、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报名以学院为单位。
五、比赛要求:
1.演唱内容: 各学院参赛单位必选曲目:中北大学校歌《再铸辉煌》,自选歌曲:参照附件1
2.人数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最少不得低于80人,最多不得超过120人,(各学院参赛处级领导不得少于2人,青年教师不少于5人,不符合此要求扣0.2分)。
3.评分规则: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组成,评分细则另附(附件2)。
4.出场安排:各代表队的出场顺序由抽签确定。
5.奖励办法: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最佳组织奖1名,最佳指挥奖1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广泛发动,精心准备,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成功。
2.本次比赛要充分挖掘各自的潜力,确保比赛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3.各代表队的组队情况和比赛曲目名单请于2014年4月18日以前上报艺术学院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杜鹃 联系电话:3925610 E-mail:16268254@qq.com
附件(1)
自选曲目:
《在太行山上》 《我的祖国》
《祝酒歌》 《在希望的田野》
《怀念战友》 《红旗飘飘》
《走进新时代》 《东方红》
《松花江上》 《红军不怕远征难》
《四渡赤水出奇兵》 《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地道战》 《游击队歌》
《娘子军连歌》 《保卫黄河》
《十送红军》 《洪湖水浪打浪》
《我们走在大路上》 《爱我中华》
《长江之歌》 《春天的故事》
《打靶归来》 《一二三四歌》
《大海啊故乡》 《当兵的人》
《党啊亲爱的妈妈》 《我的中国心》
《年轻的朋友来相会》 《二十年后再相会》
《走向复兴》 《我和我的祖国》
《我爱你中国》 《在灿烂阳光下》
《天路》 《祖国不会忘记》
《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国家》
《东方之珠》 《旗帜颂》
《和谐家园》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鼓浪屿之波》 《我爱这蓝色的海洋》
《超越梦想》 《青春舞曲》
《弯弯的月亮》 《春天的故事》
《怒吼吧,黄河》 《龙的传人》
《多情的土地》 《乡音乡亲》
附件(2)
评分标准:
合唱比赛的评分标准由歌曲内容、精神面貌及台风、艺术效果三部分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满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歌曲内容(3分)
演唱内容符合这次比赛主题要求。
(二)精神面貌及台风(2分)
1、参赛人员着装大方得体,精神饱满,有朝气(1分)。
2、 各参赛队遵守赛场纪律,进、出场整齐、有序,台风良好(1分)。
(三)艺术效果(5分)
1、演唱节奏准确鲜明,音准良好(1分)
2、音色优美、声音整齐洪亮、有感染力,吐字清晰(1分)。
3、能够把握歌曲和主题思想,作品处理得当,表演完整(1分)。
4、合唱队员与指挥及伴奏配合默契(1分)
5、现场演出效果和谐、富有激情及艺术性(1分)。
注:评分最后结果以10分制进行计算。去掉评委打出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最后算出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