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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的青春故事”优秀大学生报告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7    作者:     来源:     点击:2014-05-07

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14汇聚青春正能量 奋力实现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党团【20141号)文件的要求,发挥校园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更多的青年学子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我的青春故事”优秀大学生报告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4510日——30

二、 主讲人范围:

全年度的校园典型,包括2013年度校园十大青年人物,2013年度校园十大青年人物提名奖,“每周一星”,在校级以上各类竞赛或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在考研、就业、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青年大学生等。

三、活动形式及相关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要求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场报告会,每场邀请主讲人数不限,每场听会人数不少于200人。主讲人可由校团委协调,也可由学院自行联系确定。

2、各学院报告会的时间和地点可在活动时间段内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如需校团委协调主讲人,需提前沟通。

3、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和丰富多彩的展示形式深入挖掘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事迹,尽可能地扩大受众的覆盖面,以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正能量。

4、各学院要注重对活动前期和后期的宣传,图片及视频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宣传标语要体现“‘我的青春故事’优秀大学生报告会”字样,通过海报、网络、报纸、期刊等阵地宣传优秀大学生的事迹,扩展榜样教育的辐射范围。

校团委

20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