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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和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2    作者:     来源: 郭莘     点击:2017-05-02
各学院团委、全校师生:
   为引导广大学生深入社会、感知国情、感悟发展,进行生动的社会实践活动,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效,更好地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的有机融合,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北大学社会实践管理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师生遴选2017年大学生暑期集中组队社会实践项目和团队。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集中组队社会实践项目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时代性、创新性与可行性相统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青年大学生关注的重点、高校企业面临的难点,开展调查研究。
   1.具有鲜明时代性。集中组队社会实践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农村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山西振兴崛起、创新发展引领、企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问题,选择专题开展深入的社会调查,知现状、思忧患、谋对策、促发展,具有较强的时代意义。
   2.具有较强创新性。集中组队社会实践项目对典型问题的调查研究,既要注重形式新颖、手段丰富,更要强化创新思维、引领发展,多学科联合互动,发挥专业和学科优势,形成展示中北学子独到视野、创新思维和发展意识的实践选题和预期成果。
   3.具有切实可行性。集中组队社会实践项目要具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和具体的实施方案,要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安全事宜,规划设计实践活动,做到方案可行、安全可靠、过程可控、结果可期。
二、团队要求
   集中组队社会实践项目团队成员须为中北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员数为10-20人,每个项目团队至少要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中北大学正式教师。
   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学历层次组建集中实践团队,鼓励专业教师带队指导实践活动。
三、遴选和实践流程
   1.自主申报。学生紧扣实践项目要求,自主选择确定实践选题,自行组建实践团队,联系确定指导教师,按照要求详实填写《中北大学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后),于5月20日前提交至校团委科技实践部(地点:主楼313室,电话:3922042,联系人:郭老师)。
   2.集中评审。5月下旬,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17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项目和团队,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实践准备。经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和团队,根据项目计划,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前期准备工作。
   4.集中指导。校团委组织专业教师对立项项目的团队成员进行社会调研的集中指导,从调查方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撰写等方面进行讲授辅导。
   5.实践实施。各立项项目团队根据项目预定计划,在暑期完成社会实践的具体实施。
   6.实践总结。各实践团队根据实践调研情况,撰写实践调研报告和实践总结,并整理实践影音资料,反馈校团委。校团委审核实践完成情况,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核报相应实践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