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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4    作者:     来源:     点击:2017-10-14

各学院团委、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根据《中北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校党委对发挥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和提升校园文化品质中的生力军作用的明确要求,加强对学生社团及其活动的科学规范管理,扶持学生社团打造精品活动,创建品牌项目,推进学生社团活动立项常态化、可持续发展,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凡在我校正式成立注册并在社团联合会备案的各类学生社团均可申报社团活动立项。

 2、申请社团活动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社团在计划时间内利用课外时间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科技文化艺术活动。

 3、本次社团立项活动为本学期内完成的社团活动(2017年10月-12月)。

 二、申请流程

 1、以社团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中北大学社团活动立项承诺书》(附件2)及《中北大学学生社团立项活动经费预算表》(附件3)以及立项活动详细策划书。

 2、请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填写意见,签字盖章后,将以上文字材料一式三份交至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科艺苑北门),收表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和22日15:00-20:00。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ongbeishelian@126.com

 3 、由社团联合会组成评审组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一部分可行性强的活动进行最终答辩,答辩名单将于答辩前两天在社团联合会的微信平台上公示。

 4 、校团委将组织社团活动立项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立项候选活动进行评选。

 5、经过评审,根据活动主题、内容、影响等情况将分为重点活动项目、一般活动项目,对于重点项目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

 三、立项实施与监督

 1、各社团重点活动立项后,挂靠单位以及指导老师要指导社团认真研究、集思广益,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加强宣传宣传力度,增强活动效果。

 2、各社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或负责老师现场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各社团应按照申报时所上交的策划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实施,如活动内容或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较大改动,须及时与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联系解决。

 4、各社团在重点活动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向校团委和校社联申请验收。活动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团考核以及评比十佳社团的重要依据。

 5、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官方微信:zhongbeishelian123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