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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和在校生团员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5    作者:     来源:     点击:2018-09-05

字【20184

各学院(校区)团委:

为做好我校2018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的转接,规范团员团籍档案管理,根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和在校生团员团籍注册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

1.凡被我校录取为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团员,均应在入学报到后两周内接转团的组织关系。

2.2018级新生团组织关系接转及团员档案保管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组织实施,并对新生团员档案登记造册专柜保存。

3.新生接转团组织关系需提交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对于相应材料缺失的情况,按照下述办法处理:

1)有团员证、团员档案缺失的,需由原转出团组织补办团员档案或出具相关遗失证明再接转。

2)有团员档案而无团员证的,由学院团委确认并接转团员关系的,由学院汇总后于10月中旬集中补办。

3)既无团员证又无团员档案的,暂不接收团员关系,由原转出团组织补办相关材料再接转。

4.各学院团委对审核后接转的新生团员,在团员证转入栏中填写“2018年9月8日因升学团组织关系转入”,并加盖印章;同时按规定在团籍注册栏加盖注册章。

5.已入党团员自愿接转团组织关系。

6.各学院团委于9月30日前按照接转的新生团组织关系,向校团委组织宣传部提交盖有学院团委印章的《2018级新生团情统计表》(附件一);同时将电子版(标题写学院名称)发送至346010197@qq.com。

二、在校生团员团籍注册

团籍注册工作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实行团员证制度,形成团员管理新体制的关键环节。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的相关要求,现对在校生团员团籍注册要求如下:

1.所有在校生团员于每年9月份进行团籍注册,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2.在校生团员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各学院(校区)团委对在校生团员进行资格确定,盖章注册。

3.对于团员证遗失的在校生团员,学院团委要调查了解情况,予以批评教育并要求团员本人检讨检查,统一汇总后,于10月中旬集中补办。

三、相关要求

1.团组织关系接转和团员团籍注册是推进从严治团、增强团员意识的重要环节,各学院(校区)团委要切实履行好责任,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性做好相应工作。

2.对于无故不按期接转团组织关系、不参加团籍注册的团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不得列入推优对象,对长期不接转团组织关系、不参加团籍注册者,作自动退团处理。

3.团员档案是团员身份的重要证明,请各学院团委认真妥善的做好团员档案保管,杜绝丢失、损坏现象。

4.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组织宣传部,联系电话:3922042。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8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