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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校2018年度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5    作者:     来源:     点击:2018-11-05

团社字【2018】7号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活跃我校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陶冶学生们的艺术情操,展示我校青年大学生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经我校校团委研究决定举办中北大学2018年度校园歌手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青春启航”

二、组织单位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中北大学学生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与参赛要求

参赛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参赛要求:参赛曲目原则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自备伴奏,参赛曲目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反映我校学生积极校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报名方式

校园报名:

11月10日前到各院文艺部报名

五、校园赛

本次比赛不分专业组和业余组,凡参加者均安业余组对待。

1、海选环节

11月1日——11月15日,各院按照自己情况开始海选,海选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11月15日中午12:00各院请准时上交海选入围名单(每院15——25人)至校文艺部。

2、初赛

11月16日——18日,对各院推荐选手进行校级初选。选拔出50名优秀选手,参加中北大学校园歌手大赛复赛。

3、复赛

11月底,对校初赛选出的50名选手进行校园歌手大赛复赛。选拔出24名优秀选手,参加中北大学2018年度校园歌手大赛决赛。

4、决赛

12月中旬,组织2018年度中北大学校园歌手大赛决赛,决出中北大学校园十佳歌手和校园最佳人气奖1名。

六、奖项设定

中北大学校园十佳歌手、校园最佳人气奖。

七、其它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大赛是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风采、拓展素质的一项重要活动,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切实做好组织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2、认真推选,严格把关。要组织相应评审委员做好选手的选拔推荐工作,把切实代表各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和综合素质的学生推选出来。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