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全面宣传学校的办学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学生的了解和认知,学校即将组织开展“寒假回高中母校进行本科招生宣传”活动,为更好地引导各级团学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发挥学生干部带头作用,决定组织动员校院班三级团学干部参与宣传活动,既展示学校育人风采,又现身说法为高中学弟学妹的高考报考起到示范、榜样与引导作用,体现自己的社会价值,体现团学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向高中母校领导及老师表达感谢培养之情,向高中母校学生发放中北大学纪念品,潜移默化地增强学生对中北大学的了解。
2、结合个人的切身感受与所学专业特点、自身兴趣爱好,面向高中母校学生,通过视频、PPT、照片、文字等多样的形式分享中北大学丰富的学习与生活,增进高中生对我校的了解,并解答学生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如学校基本情况、奖助政策、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校园文化与生活、社团活动和竞赛等,动员有意向学生报考我校。也可以通过与高中班主任等的沟通完成宣讲,促进各位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报考的引导。
3、为有意向报考中北大学的学弟学妹提供个性化的学业及报考指导,可通过微信、QQ 等方式建立联系并保持持续性沟通,帮助其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4、在宣讲活动期间举行线上经验交流会,讨论宣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对策。
二、报名条件
1、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副部以上学生干部以及学生社团骨干, 班级团支书;
2、热爱学校,对学校有强烈的认同感;
3、对宣传工作有热情,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4、语言表达能力好,沟通协调能力强;
5、能够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任务。
三、活动要求
1、此次招生宣传工作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统一进行部署安排,发放学校统一印制的宣传资料。所有参加宣传人员必须参加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统一组织的培训,未参与培训者不得参与宣传工作。
2、此次宣传工作是向社会展示中北大学良好形象的契机,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学校的招生政策,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宣传学校的特色与亮点,对于不清楚、不明白或把握不准确的问题,暂不予回答或经请示后回答,不得向高中学生做出任何关于录取的承诺;进行宣传活动时要着装整洁,言谈举止得当,时刻注意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展现中北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要讲求实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渠道,将宣传效果最大化。
3、开展活动前必须与高中毕业母校相关部门沟通,确定招生宣传方案,并征得学校招生办同意备案后方能参与招生宣传工作,遵纪守法,遵从高中母校的安排,未经高中母校许可不得私下开展招生宣传活动。
4、活动期间注意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人身及个人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须及时与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取得联系协调处理。
5、参加人员应于寒假开学后一周内将本科招生宣传工作总结即实践报告(包括开展宣传活动的具体过程,总体宣传效果,活动现场照片,高中母校关心我校的哪些方面,约有多少学生希望报考中北大学以及自己认为应补充的内容等)与证明统一上交至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宣传活动的证明须加盖高中母校公章,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将以此为依据评选优秀宣传志愿者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也可针对本次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写心得感悟,遵循自愿原则,该心得感悟同以上材料一并上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将择优在招生网站及新媒体平台推送并表彰。
6、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会为参与此次宣传活动的志愿者提供证明,校团委会将此作为学生干部培养和考核的依据之一。
7、报名时务必查阅《全部待选的高中名录》(附件1)以及《已完成宣传安排的高中名录》(附件2),附件2里已有的学校此次不安排宣传。
8、此次宣传工作为自愿报名参加。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需填写《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宣传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3),由各学院团委统一收齐后交到校团委办公室,报名表上加盖学院团委公章,2019年1月10日晚18时截止收表。
2、培训时间:2019年1月11日下午培训,具体时间地点视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附件1:《全部待选的高中名录》
附件2:《已完成宣传安排的高中名录》
附件3:《中北大学招生宣传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
校团委
2019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