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团委、各级学生组织,广大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上级对共青团、学生会等团学组织改革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我校团学组织规范发展、改革创新,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立德树人服务青年,努力提升团学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各级团学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团学干部队伍,切实发挥学生干部示范引领和服务促进作用,现面向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开展2019/2020年岗位设置申报暨学生干部后备人选的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学组织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规范文件
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严格遵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转发〈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4]3号)、《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建设的意见》(党团[2014]3号)、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和全国学联下发的《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4号)和《中北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党发[2018]37号)等规范性文件执行,不得突破文件规定增设机构、多设岗位。规范性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出台的规范文件为准。
(二)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1.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
2.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
3.理顺关系、规范建设;
4.改革创新、减少层次、提升效能。
(三)岗位设置具体要求
1.各学院(校区)团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设置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实践拓展部、社团部等不超过5个工作机构,不得超设;
2.各学院(校区)学生会可设置不超过10个部门;
3.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各职能部门副职原则上不超过2名;不得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
4.各学院(校区)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得超过所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的4%(所联系服务学生总人数低于1000人的,不超过5%)。
(四)岗位设置申报要求
1.各学院(校区)团学组织在学院(校区)党委的领导下,根据要求,提出团学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计划,填写中北大学学院(校区)团学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表(见附件1),统一加盖学院(校区)团委印章并经团委负责人签字后,于2019年5月17日17:00前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2.校级学生组织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要求,提出校级学生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计划,填写中北大学校级学生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并经指导老师签字后,于2019年5月17日17:00前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3.各级团学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超过规范要求的,须附经同级党委分管副书记签批的书面说明材料;
4.校团委组织宣传部统一汇总校院两级团学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计划,于2019年5月17日面向全校予以公布,以便广大学生申报相应岗位,并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学生干部后备人选遴选
(一)遴选岗位
校院两级团学组织申报的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岗位,以及校团委直属团队岗位、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团支部书记。具体岗位以2019年5月17日公布为准。
(二)遴选资格
1.基本条件
(1)中北大学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扎实,善于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敬业和实干精神;
(3)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未曾受到任何处分;
(5)具有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2.具体岗位要求
(1)校学生会主席团、学院(校区)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
品学兼优,申报岗位前两个学期学习在班级排名前1/3,且无不及格课程;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超过425分(体育学院、艺术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不受此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接受过校党校培训;原则上应具有我校超过1年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2)其他岗位学生干部(不含学生社团负责人)
学习成绩优良,任职前两个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2(一年级新生为一个学期成绩),且无不及格课程;原则上应该具有我校团学组织工作经历。
(3)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团支书
无任何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处分;具有我校学生社团工作经历。
(三)遴选流程
1.学生自主报名或组织推荐
所有我校在籍在校本科学生均可以自荐或由基层团学组织推荐报名。
2019年5月18日--5月22日,具有参加遴选意向的同学下载中北大学学生干部后备人选报名表(见附件3)并认真填写。
(1)申报校级学生组织干部、团委直属学生组织干部以及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岗位的报名表于5月22日前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需同时提交本人的成绩单;
(2)申报院级其他岗位的报名表交至本院团委;
(3)申报学生社团负责人和团支书的报名表交至社团挂靠学院团委。
2.参加理论和实践培训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选,参加2019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培训并顺利结业,未结业人选直接淘汰。
3.初选
6月上旬,由各级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组织,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能力测试等综合考察初选,确定初步入围的学生干部后备人选。
4.实践考核
入围初选的学生接受暑期社会实践考核锻炼,确定入围第二轮学生干部后备人选。
5.推选
9月初,按照相关规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遴选产生2019/2020学年学生干部人选。
三、相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做好组织动员。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公开遴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学生踊跃报名,参加竞争,为学生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环境;
(二)严格要求,规范标准流程。校院两级团学组织的下一任学生干部必须从本次报名遴选的后备人选中选拔产生;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次公布的岗位设置要求严格执行;申报人员的材料应当准确、完整,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遴选规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的竞争资格。
(三)公开遴选,接受师生监督。本次遴选是面向广大同学进行的遴选,遴选过程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