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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中北大学“学生干部奖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2    作者:     来源:     点击:2019-06-12

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

选树学生干部先进典型,引导当好榜样模范,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励志成才,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中北大学“学生干部奖章”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2018/2019学年在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目前在任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学生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本学年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班级排名在前1/3(或专业排名20%);

4、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从2018年9月至今)。

四、评选程序:

1、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填写申报表(附件1撰写不少1000字的个人工作事迹,送至所在校级学生组织学院团委。

2、初评: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应成立“学生干部奖章评审小组”,做好“学生干部奖章”评选推报工作,评审结果要在学院、学生组织进行公,公示不少于个工作日。各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推报名额不超过3名。

3、校级评审:校团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评选确定人选名单。

4、公示: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学生干部在全校进行公示,校团委对公示无异议的优秀学生干部授予“学生干部奖章”。

五、评选要求:

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请于6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初评推报人选相关纸质材料:盖章后的《学生干部奖章申报表》(附件1)、《学生干部奖章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学院团委/校级学生组织初评公示材料(加盖公章)交至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并将《学生干部奖章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dxxtw@yeah.net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