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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每周一星”选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9    作者:     来源:     点击:2019-09-19

字【2019】1号

 

各学院(校区)团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我校大学生中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带动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深入推进开展2019/2020学年“每周一星”选树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全体在校在籍学生

二、选树条件

1、基本条件:

能够代表中北青年学子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学业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校院两级处分。以往当选过“每周一星”的同学不参评。

2、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者:

思想品德优秀:政治上积极进步,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能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获得过相应表彰或有突出事迹。

学习成绩优异: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成绩名列前茅,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在各种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文体成绩突出:在校级以上的重大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具备相应的突出事迹。

组织能力显著:积极组织参与校内外重大活动,有威信、有创意,凝聚力强,作风踏实,有影响、社会反响好。

实践服务突出: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能展示学校的良好精神风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社会反响。

创新创业典型: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在各类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或具有明显的社会效应,实现实体化运营等。

三、选树流程

1、推荐申报:“每周一星”采取学院统一推荐申报,个人报名须经学院团委审核事迹材料。

20199月30日前,各学院将本单位推荐的“每周一星”候选人(不超过5人)单位推荐表见附件一汇总表(见附件二)、候选人事迹材料报至校团委(德怀楼东205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交至邮箱zytyjs1209@163.com

2、筛选确定: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推荐申报候选人进行筛选,确定 “每周一星”候选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3、挖掘事迹:由中北大学青年媒体中心对确定人选的成长经历、心路历程和成功经验进行专访挖掘和提炼。

4、榜样示范:校院两级团学组织通过宣传栏、网络等媒介,对“每周一星”的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学生榜样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同学共同奋进。

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每周一星的推报工作,结合学院特色的榜样选树活动,广泛宣传和挖掘,切实将真正优秀的青年学生推荐出来,确保事迹材料的真实性。

2、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对选树的每周一星典型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形成广泛的辐射效应,传播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当选“每周一星”的同学在一学年之内有任何违规违纪或者挂科情况出现,取消其资格。

4、当选“每周一星”的同学直接可以参选年度校园十大人物的评选。

 

 

附件一:2019/2020学年‘每周一星’单位推荐表

附件二:“2019/2020学年‘每周一星’候选人汇总表”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二0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