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社团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我校建校80周年,落实校党委对发挥学生社团在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和提升校园文化品质中的生力军作用的明确要求,根据《中北大学学生社团项目化管理办法》的规定,校团委、校社联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校各校级学生社团根据学校工作重点,紧密联系业务指导单位、社团和学生实际进行活动申报。
2、申请社团活动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在计划时间内利用课外时间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科技文化艺术活动,鼓励多个社团或与其它学生组织联合举办活动,每个社团可申报一项。
3、本次社团立项为本学期内(截止期末考试周之前)完成的社团活动。
4、立项活动以校团委、校社联为主办单位的,如涉及奖项评审,须在《中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中注明奖项等级和获奖比例或数量说明。
二、申请、评选流程:
1、以社团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北大学学生社团活动立项申请表》(附件1)、《中北大学社团活动立项承诺书》(附件2)及《中北大学学生社团立项活动经费预算表》(附件3)以及立项活动详细策划书。
2、请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填写意见,签字盖章后,将以上文字材料一式三份交至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十号教学楼地下室D04),收表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29日14:00- 20:00 。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ongbeishelian@126.com。
3 、由校社联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一部分可行性强的活动进行最终答辩。答辩名单及答辩时间、地点将于答辩前在校社联的微信平台(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进行公示。
4 、校团委、校社联将组织社团活动立项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活动的创新性、必要性、可行性及实效性等情况综合考量,对立项候选活动进行评审,并对重点项目将给予经费支持。
三、立项实施与监督
1、各社团活动立项后,挂靠单位以及指导老师要指导社团认真讨论、集思广益,不断完善活动方案,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活动效果。
2、各社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有指导老师或负责老师现场指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3、各社团在重点活动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含活动总结、宣传报道、照片、视频等),交校社联申请验收。活动开展情况和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团考核以及评比的重要依据。
4、立项期内未能如期开展的活动将自动撤销立项。
5、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附件1、2、3请社团负责人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回复“社团活动立项”自行下载。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