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3—2024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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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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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60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6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4.6.14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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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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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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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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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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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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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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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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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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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8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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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8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8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8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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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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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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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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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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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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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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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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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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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与通信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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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与电子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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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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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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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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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与科学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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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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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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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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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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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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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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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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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与物理学院学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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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北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北大学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和省学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山西省学生联合会。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中北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三)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和省学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一节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利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代表经所在团支部推荐、学院团委审核党委批准后,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十条 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第十一条 代表的义务
(一)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领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
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五)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节 常任代表会议
第十二条 常任代表会议主要职责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校级学生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节 学生会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60名,设主席团成员5名,下设综合事务部、组织建设部、学习实践部、文体活动部、权益保障部、生活服务部、6个工作部门;设置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主席团成员担任,并配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各1名。
第十四条 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会组织的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参与学生会组织的管理。安排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第十五条 建立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事先审核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用完人散。
第四节 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主要职责有: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二)落实学生会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策四章 学院学生会
第十九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院学生会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二十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校学生会与学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召开,召开前须经由学院党委批准、校学生会批复,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一)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部门不超过6个。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二)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
(三)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四)学院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五)学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接受工作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的学院学生会进行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成员。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要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院团委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四)严格遵守《关于山西省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 建立主要学生会工作人员向学生会进行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任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二十三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定权属于中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中北大学学生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负责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协调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2 |
文体活动部 |
12 |
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为广大同学提供能够展现活力与青春魅力的舞台。 |
3 |
组织建设部 |
11 |
对内组织学生会内部培训,加强骨干能力建设;对外接收、检查、管理各学院档案,加强管理建设,抽查院校两级骨干到课情况,加强学风建设。 |
4 |
学习实践部 |
11 |
开展“青春”系列主题活动,从不同角度为学生指明未来方向;开展“研途漫漫”系列活动及四六级模拟考试,帮助同学提升应试技巧和方法。 |
5 |
综合事务部 |
11 |
对内负责与主席团配合,保存并传达各类会议信息;对外作为校学生会的窗口,运营微信公众号,官Q等新媒体平台。 |
6 |
权益保障部 |
5 |
积极引导同学们维护自身权益,增强权益意识,开展“315讲座”,普及权益知识;通过知识竞赛,户外活动努力为广大同学提供自我发展的平台。 |
7 |
生活服务部 |
5 |
关注同学们的日常生活,举办“星级宿舍”大赛,参与食堂服务,听取同学们对食堂的反馈与意见,统筹管理校会物资,做好人物调动。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
1 |
武芮鹏 |
共青团员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2022级 |
7/98 |
2 |
李博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2级 |
5/98 |
3 |
柳力戬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2022级 |
16/159 |
4 |
张泽凯 |
中共党员 |
软件学院 |
2021级 |
12/1624 |
5 |
于博 |
中共预备党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2级 |
7/104 |
6 |
李蕊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234/1608 |
7 |
杨文凯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453/1608 |
8 |
孙小利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 |
3/51 |
9 |
赵心宁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23级 |
19/137 |
10 |
李丽瑾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2级 |
5/97 |
11 |
郑丹怡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2级 |
10/100 |
12 |
程振超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372/1608 |
13 |
韩佳蓉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193/1608 |
14 |
原郡梓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 |
5/51 |
15 |
侯冠秀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 |
1/51 |
16 |
范志强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2级 |
5/88 |
17 |
李雅旭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2023级 |
10/150 |
18 |
谢呈锋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2022级 |
9/53 |
19 |
杨郁璇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2级 |
2/50 |
20 |
王媛元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2级 |
5/100 |
21 |
康皓轩 |
中共预备党员 |
机械工程学院 |
2022级 |
34/152 |
22 |
杨谷敏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022级 |
20/129 |
23 |
王佑康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2022级 |
32/159 |
24 |
赵子涵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 |
5/92 |
25 |
柴佳妍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6/145 |
26 |
蔡宸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23级 |
20/97 |
27 |
周健松 |
共青团员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2023级 |
5/102 |
28 |
孙志坤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2022级 |
16/97 |
29 |
赵子涵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 |
5/45 |
30 |
吕夏阳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350/1608 |
31 |
邢耕瑞 |
共青团员 |
航空宇航学院 |
2023级 |
2/134 |
32 |
周佳瑜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400/1608 |
33 |
金子鑫 |
共青团员 |
数学学院 |
2023级 |
16/100 |
34 |
杜梓萱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与科学学院 |
2022级 |
12/103 |
35 |
吴子严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 |
3/51 |
36 |
单瀛月 |
共青团员 |
数学学院 |
2023级 |
28/98 |
37 |
宋嘉敏 |
共青团员 |
航空宇航学院 |
2023级 |
85/383 |
38 |
宋依蕾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490/1644 |
39 |
李克睿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22级 |
23/78 |
40 |
刘畅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3级 |
12/88 |
41 |
陈禹彤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2/1639 |
42 |
刘亚洁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23级 |
20/137 |
43 |
杨景晴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2级 |
6/45 |
44 |
陶莉娜 |
共青团员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022级 |
24/103 |
45 |
高一铭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3级 |
8/49 |
46 |
乔建晓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385/1642 |
47 |
彭嘉 |
共青团员 |
能源动力与工程学院 |
2022级 |
5/100 |
48 |
郭宇翔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398/1600 |
49 |
黄家琛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23级 |
4/55 |
50 |
武钰婷 |
共青团员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3级 |
10/100 |
51 |
景羽樊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448/1642 |
52 |
唐浩杰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198/1608 |
53 |
张哲宁 |
共青团员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2023级 |
68/1642 |
54 |
陈丽雯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2级 |
1/50 |
55 |
冯子龙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470/1638 |
56 |
王姝霖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2级 |
11/101 |
57 |
闫帆 |
共青团员 |
航空宇航学院 |
2023级 |
84/373 |
58 |
刘子瑶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482/1642 |
59 |
穆俊元 |
共青团员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2023级 |
298/1045 |
60 |
高筱滢 |
共青团员 |
软件学院 |
2023级 |
331/1639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团十九大各项部署,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发的《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学生组织思想政治引领、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作用,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合格、成绩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扎实的优秀学生骨干队伍,经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公开选拔中北大学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后备人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资格
1、具有中北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突出的工作能力,群众基础扎实,善于团结同学,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敬业和实干精神;
3、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无不及格课程;
4、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曾受过违纪处分或所受处分到期后已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5、具有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管理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具有我校1年以上的学生骨干工作经历。
二、选拔程序
1、报名推荐
具有参加遴选意向的学生下载中北大学校学生会主席团后备人选报名表(见附件)并认真填写,将报名表和盖有本学院教学科公章的成绩单送至所在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核,5月20日16: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报送至xtw@nuc.edu.cn,纸质版报名表和成绩单(盖有本学院教学科公章)报送至德怀楼202室。
2、资格审查
中北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3、确定名单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有关部门和师生代表等共同组成评议组,通过笔试和面试对预备人选的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与选拔职务的适配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主席团候选人。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后,学校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按照规程选举产生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高度重视公开遴选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青年学生踊跃报名,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申报人员的材料应当准确、完整,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遴选规定,一经发现,一票否决;
3、遴选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过程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择优选择,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北大学学生会章程》,中北大学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由中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中北大学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为5名,候选人名额为7名,差额2名,差额比例为40%,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名单,按候选人姓氏首字母排序。
三、应到会的学生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方能进行选举。出席会议的
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四、中北大学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10名,计票人10名。总监票人及监票人、总计票人及计票人由学生代表大会表决产生。被提名为主席团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五、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需同应到会的代表人数相符,按实到会的代表人数分发选票,记录发出选票数,剩余选票由工作人员当众清点后剪角作废。清点选票时,无“中北大学学生会”印章的选票作废。
六、出席本届大会的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投不同意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弃权后不能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的下方空格内画“○”;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的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所选他人应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可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并在下方空格内画“○”;不做任何标记视为弃权。
七、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取回更改。画票一律用中性笔,所画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上选错、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学生代表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或最后一个当选席位出现两个以上被选举人得票相等的情况,经征得多数学生代表同意决定增减应选名额或重新补选。
九、宣布选举结果时,以选票上候选人姓氏首字母排列顺序报告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
十、本选举办法经中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通过后施行。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6月14日,我校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科艺苑召开。党委常委、副校长尹建平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省学联、校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人及全体专职团干、学生代表400余人参加会议。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等兄弟院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为大会发来贺信。
尹建平在开幕式上高度赞扬了学校各级学生组织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领域所表现出的挺膺担当、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对同学们取得的丰硕成果、赢得的广泛赞誉表示肯定。他要求,全校青年学子要胸怀“国之大者”,永葆家国情怀,争做有为青年;广大学生骨干要牢记“服务宗旨”,坚定初心使命,争做青年先锋;各位学生代表要奏响“代表之声”,忠诚履职尽责,争做担当表率;各级学生组织要筑牢“战斗堡垒”,持续深化改革,争做一流标杆;共同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刘源在致辞中表示,中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的校训,服务学校奋进“双一流”作出新贡献、服务同学成长成才取得新进步、改革和自身建设取得新进展,各项工作均走在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前列,成为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标杆楷模,为我省学联学生会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全省各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要积极交流、广泛讨论、深入调研、团结一致,共同推动我省学联学生会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北大学第五届学生会工作报告》《中北大学学生会章程(修正案)》《中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等。会议选举产生中北大学第六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第四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第六届学生会常任代表23名,第四届研究生会常任代表21名。
闭幕式上,校团委负责人要求新一届学生会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要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发展事业;要以身作则,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加强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体同学要以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为新起点,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持续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北大学学生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北大学第六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由中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中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成员为23名,候选人名额为25名。选举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名单,按候选人姓氏首字母排序。
三、应到会的学生代表有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方能进行选举。出席会议的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出席会议的代表,不能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
四、中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10名,计票人10名。总监票人及监票人、总计票人及计票人由学生代表大会表决产生。被提名为常任代表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选举工作人员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
五、选举时,提交大会的选票需同应到会的代表人数相符,按实到会的代表人数分发选票,记录发出选票数,剩余选票由工作人员当众清点后剪角作废。清点选票时,无“中北大学学生会”印章的选票作废。
六、出席本届大会的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投不同意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弃权后不能另选他人。对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的下方空格内画“○”;对不同意的候选人,在其姓名的下方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所选他人应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可将其姓名填写在选票中的空格内,并在下方空格内画“○”;不做任何标记视为弃权。
七、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有效票;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选票为废票。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票一经投出,不得取回更改。画票一律用中性笔,所画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上选错、符号不清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学生代表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或最后一个当选席位出现两个以上被选举人得票相等的情况,经征得多数学生代表同意决定增减应选名额或重新补选。
九、宣布选举结果时,以选票上候选人姓氏首字母排列顺序报告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
十、本选举办法经中北大学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施行。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支持引导学生会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加强与广大同学的交流,切实服务我校同学的成长成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参与。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会时间定于每学期最后一月。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日常考评和总体考评,其中,日常考评的内容包括个人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总体考评则是对学生骨干的总体服务效果和贡献程度进行考评。
第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直接挂钩。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魏翀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史艳丽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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