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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8    作者:     来源:     点击:2025-05-28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通过强化学生在第二课堂中的自我教育、管理与服务能力,推进实践育人体系规范化建设,完善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培养机制,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与育人成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5号)、《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号),现决定在2023级本科生中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中期检查暨在2024级本科生中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2023级本科生中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中期检查

(一)检查对象

中北大学2023级全体本科生

(二)检查周期

2023-2024学年2024-2025学年(截至2025年5月)

(三)检查内容

1、查看已获得的学分及活动记录,包括理论实践类、学习实践类、文体实践类、品牌活动类、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类、宣传教育类

2、核对学分是否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要求匹配。

(四)检查方式

1、学院提交材料(5月29日—6月16日)

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于6月16日前将第二课堂成绩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登记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党委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w@nuc.edu.cn )报送至校团委。

2、学校检查(6月17日—6月30日)

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查工作进展。

二、在2024级本科生中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

(一)实施对象

我校2024级本科学生

(二)实施办法

“第二课堂成绩单”设置七个模块,分别是理论实践类、学习实践类、文体实践类、品牌活动类、志愿服务类、社团活动类、宣传教育类。各模块内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第二课堂成绩单”模块的项目内容,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日常登记,每学期期末进行统计汇总。(见附件1和附件3)。

1-5模块积分数不设上限且不低于10分,总积分<70视为不合格,70—100积分视为合格,100—130积分视为中,130—200积分视为良好,200积分及以上视为优秀。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各模块要求学生在1-6学期内完成。第六学期期末由各院团委书记将学生的成绩按照等级制(五级)按时录入学校成绩系统。印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留档备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检查内容,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

2、各学院对学生积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依据校规校纪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3、对进展滞后、材料缺失的学院,限期整改,检查结果纳入学院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

 

附件1:中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登记表

附件2: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及成绩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3:中北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个人)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5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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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2.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3.xls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