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持续夯实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基础,选优配强政治过硬、品学兼优、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的学生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中北大学学生会章程》《中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形式
各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由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筹备和组织。
二、参会范围
代表名额一般为100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含研究生)。学生人数低于400人的学院(含研究生)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
代表名额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和直接参与学院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根据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要覆盖各专业、各年级、主要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要具有一定数量。其中,非学生会骨干的代表人数不得低于60%。
三、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机构设置
1.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设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部门设置须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下设部门根据各院实际情况设置,不得超过6个。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
2.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机构需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四、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作风务实勤勉,工作能力突出;善于团结同学,群众基础扎实。
3.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且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30%以内,且目前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具有较为全面的综合素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5.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够在学生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未曾受过违纪处分,或所受处分到期后已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
五、组织筹备
1.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研究起草关于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批后,于9月13日前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2.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应组织学生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经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开会研究后,提出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批后,于9月13日前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审查。
六、召开大会
9月30日前,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根据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批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大会由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主席团向大会做工作报告。在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成员,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会后3日之内,将选出的主席团成员名单由学院团委审核、学院党委审批后,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联系人:校学生会 张 税 3922669
校研究生会 杨刚刚 3920312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行知楼201室 校团委
行知楼303室 学生工作部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校学生会xtw@nuc.edu.cn
校研究生会zhongbeiyanhui@163.com
监督邮箱:xtw@nuc.edu.cn
zhongbeiyanhui@163.com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
中北大学学生会
中北大学研究生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