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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北大学2023 级本科生中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2024-03-0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有效构建协同育人体系,引导全体学生在第二课堂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积极营造优良育人环境,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8】5 号)、《关于印发<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7 号),现决定 2023 级本科生中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施对象

我校 2023 级本科学生

二、组织机构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

三、实施办法

“第二课堂成绩单”设置七个模块,分别是理论实践类、学习实践类、文体实践类、品牌活动类、志愿服务类、社团活动类(附加项)、宣传教育类(附加项)。各模块内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二课堂成绩单”模块的项目内容,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做好日常登记,每学期期末进行统计汇总,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留底备案(见附件 3 和附件 4)。1-5模块积分数不设上限且不低于10分,总积分<70视为不合格,70—100积分视为合格,100—130积分视为中,130—200积分视为良好,200积分及以上视为优秀。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各模块要求学生在1-6学期内完成。第六学期期末由各院团委书记将学生的成绩按照等级制(五级)按时录入学校成绩系统。纸质成绩单及印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留档备案。每学期末,分组对“第二课堂”积分情况各学院相互检查学习,具体分组详见附件2。各学院对学生积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依据校规校纪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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