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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    作者:     来源:     点击:2021-10-13

关于公开选拔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团组〔2021〕9号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8号)和《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0〕7号)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挂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保持和增强新形势下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推动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改革取得新突破。经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决定在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中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副书记2--3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责

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的岗位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有关文件和决定;参加团组织的调研和活动;参与团的重要议事决策;分管或承担具体业务工作;深入基层一线联系服务青年,收集反映青年诉求,为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建言献策;推动学校共青团工作创新发展。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适宜的原则;

4、坚持代表性和广泛性原则。

三、选拔条件

1、全日制在籍在校的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或硕士研究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有中北大学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正在担任学生干部;

3、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过硬,有大局意识、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4、学习成绩优异,前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硕士研究生一年级以入学考试成绩计),且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善于沟通,表达能力强。

四、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选拔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选拔程序

1、报名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报名人员需填写《中北大学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推荐报名表》(见附件1),经所在学院党委同意并出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于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五点前报校团委组织宣传部,电子版发送至358715424@qq.com

2、资格审查

校团委联合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党委等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面试包括自我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自我陈述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优势条件和岗位工作设想等;答辩是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作答。

4、组织考察

按照相关程序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学院师生意见,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重新确定考察对象。

5、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任期、管理及考核

1、任期及工作时间要求

学生兼职副书记任期1年至2年,工作时间根据课程情况和工作需要灵活安排。

2、管理与考核

任期结束后,由校团委按照学生干部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归入本人档案。

3、有关待遇

(1)学生兼职副书记在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了解有关文件政策、参加团干部业务培训等方面,与现任校团委副书记同等对待。

(2)学生兼职副书记兼职期间,列入学校主要学生干部序列,在各类评奖评优及西部计划、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选拔、研究生支教团选拔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