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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新社团成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8    作者:     来源:     点击:2015-09-18

为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中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现状,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决定近期开展新社团申请成立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20159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答辩地点:科艺苑学术报告厅

三、社团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有10名以上、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并自愿遵守《中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确实能被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4、有完善的社团章程(具体内容见申请材料);

5、有1位指导老师。

(二)申请材料

1、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3份(下载链接见附件1),必须有明确的挂靠单位或学院团委及指导教师的意见;

2、学生社团章程3份 ;

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

1)学生社团的名称、性质、宗旨及主要任务,所有社团名称前必须冠以中北大学

2)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

3)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4)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5)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

6)学生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7)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及其他物质条件等

3、暂定学生社团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3份(下载链接见附件2);

4、学生社团财务制度3份;

5、学生社团成立第一学期活动计划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各3份。

(三)申请流程

1、新发起的学生社团必须按照《中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流程进行审核、审批;

2、申请书以及负责人申请表请查询人人公共主页“中北大学社团联合会近期发送状态或直接复制以下链接下载: http://page.renren.com/600439724

3、将以上5类申请材料的纸质稿整理好,一份交给指导老师,其余的在923(周三)924日(周四)18:00-21:30交至社联办公室(科艺苑后侧),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zhongbeishelian@126.com,逾期责任自负。

4、现定于2015925日(周五)中午1230分在科艺苑学术报告厅举办新社团成立答辩(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新发起学生社团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不予批准成立学生社团,且相关发起人一年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新社团发起;

2、全部申请材料要按时交至社联,逾期将不予受理;

3、未经注册备案的社团不得私下招收新会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4、新发起社团未按期完成申请,校团委不予承认,视为非法社团,所组织活动为非法活动。

附件1. 社团成立申请书

附件2. 社团负责人申请表

校团委

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