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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7    作者:     来源:     点击:2018-03-27

团组字【2018】2

 

各团组织,青年教工:  

为表彰先进,树立政治坚定、品德高尚、成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大力宣传为学校建设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引导激励全校广大青年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敬业奉献,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决定开展“2018年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以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工为主体,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总人数60%以下的学科团队、课程组、实验室、班组等青年集体。

2.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不满40周岁,在中北大学工作的青年教工。

二、评选条件

1.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集体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集体内部凝聚力强,具有浓厚的团结协作氛围和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

(3)在学校建设发展的各个领域做出突出业绩或取得的成绩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

(4)集体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2.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踊跃投身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积极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在我校青年中有一定影响。

(4)在岗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各青年集体和个人对照评选条件可自行申报,各团组织参照评选条件,推荐本单位1名青年教工和1个青年集体作为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候选人需填写《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同意后,连同事迹材料,于410日前报评选办公室(校团委组织宣传部)。

2.审查初评:评选办公室对照评选条件,汇总分析申报候选人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综合网络投票结果并兼顾类别和比例,由共青团全委会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

3.终评:评选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导、专家成立评委会,召开终评工作会议,兼顾评选类别,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

4.公示表彰:在校内主要媒体公示终评结果,由学校发文表彰,并召开表彰会。通过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获奖人先进事迹。

四、评选要求

1.2018年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并附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书写2000-3000字,要反映工作实绩,做到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

2.申请表格中基层党团组织意见栏须填写基层单位党团组织意见并加盖基层党团组织公章,无团组织的单位不签署团组织意见。

3.各基层团组织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向评选办公室推荐2018年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候选名单,同时在单位广泛宣传2018年中北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典型事迹,形成学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