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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集中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0    作者:     来源:     点击:2021-05-10

团实〔2021〕2号

各学院团委、全校师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校成立80周年为契机,切实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工程建设围绕学校育人目标,配合教育教学主渠道,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现面向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学生开展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集中团队的申报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集中组队的遴选活动。获得本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2021届应届毕业生也可申请参加集中组队实践

二、实践专题

切实推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化、精准化、系统化和成果化”发展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集中组队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原则,仅面向《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题目进行遴选,各申报团队可自选专题进行申报并组织实践活动。同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校团委倡导同学们在家乡所在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减少跨区域的流动。

三、遴选流程

(一)申报阶段

1.有申报意向的学生,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中北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集中组队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学院负责完成格式审查,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电子版发送至2310345557@qq.com,纸质版一式三份于5月24日前提交至校团委实践部(地址:德怀楼二层东侧202室,电话:0351-3922042,联系人:王老师)。同时,各学院需提交XX学院社会实践集中组队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与纸质版一份。

2.实践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除了线下实地开展相关调研实践活动之外,鼓励探索创新“互联网+社会实践”新模式,可采取“云组队”、“云调研”、“云访谈”等网络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所有申报的集中实践队领队均由学生担任,每个团队成员以8-10人为宜,所有申报实践队的成员年级、性别、专业、学历层次等不限,鼓励跨学院、跨年级、跨学历层次组建集中实践团队,鼓励专业教师带队指导实践活动。

4.申报的集中实践队必须围绕附件1所列专题开展,且每个实践队只能选择1个实践专题进行实践;不同的集中实践队可以选择相同的实践专题,但实践地点不得相同或邻近。为加大社会调研深度,鼓励实践团队在实践专题下自设多个子课题进行申报每个子课题视为一个集中实践团队进行

(二)遴选确定阶段

5月下旬前,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集中实践团队,并根据实践地选择、实践人数、实践时间、实践预期成果等确定预期资助经费额度。

(三)集中指导阶段

经评审确定立项的集中实践团队,根据项目计划,开展暑期社会实践的前期准备工作。校团委组织专业教师对立项团队成员进行社会实践调查的集中培训,从调查方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撰写、实践安全、活动宣传等方面进行辅导。鼓励各学院加强实践指导管理,在活动组织实施前开展必要的实践技能培训。

四、结题审核

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初,各集中实践团队提交实践总结材料,校团委组织评审委员审核项目完成情况,确定是否达到实践预期目标,并审核确定经费资助。

项目审核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文本审核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一)实践总结材料要求

各实践团队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需提交以下实践总结材料:

1.中北大学集中组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一份,(见附件4),不少于5000字,须装订成册。

2.接收单位评语、活动证明或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群众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反馈信息等,或者是在校园网、校内新媒体平台发布的活动新闻截图及链接。

3.5-10张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活动照片电子版(清晰度高,能体现实践内容,单张大小不小于1MB)。有条件的团队可以提交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并将在评比过程中酌情给予加分;

4.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和成果的5分钟PPT展示(优秀项目参加展示者需准备)。

(二)审核要求

校团委组织专家进行社会实践项目的总结审核,并根据完成情况择优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项目进行项目展示和表彰。

若实践项目审核未达到预期成果,则酌情减扣资助经费,具体如下:若实践团队完成预期成果的80%以下,扣减30%预期资助经费;若实践团队完成预期成果的60%以下,扣减50%预期资助金额;若实践团队完成预期成果的50%以下,则不予以资助。实践项目审核合格并推荐为优秀项目的,根据实践实际支出情况,实际资助经费可上浮20%。

五、具体要求

1.集中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由实践团队自主联系确定,一个集中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且必须随队指导实践。为保证教师带队指导质量,一位指导老师不能指导超过3支实践队伍,且实践时间不可冲突。

2.申报立项的集中实践团队实际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若人为缩短实践时间,将酌情扣减或取消经费资助。

3.社会实践活动是本科二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程,鼓励2019级本科生积极申报集中实践团队。

4.要确保实践真正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实践内容和形式应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活动。

5.倡导学生在家乡所在地进行社会实践。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我校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1: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题指南

附件2:中北大学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3****学院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集中组队汇总表

附件42021中北大学集中组队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模板)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2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