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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2021-05-20

                                             团学﹝2021﹞2号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全面总结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经验,科学谋划、精准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全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好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作用,推动学校学生会组织工作改革发展,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精神和要求,经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研究,中北大学第学生代表大会、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 20216召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和山西省学联十二大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化改革立足宗旨以实干担当时代重任,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山西省转型发展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20216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审查和批准中北大学第二届第九任学生会工作报告、中北大学大学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2.修订《中北学学生会章程》、《中北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3.选举中北大学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第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代表名额、代表构成意向及产生办法

目前我校共有本科生34157名,研究生4926名,按照覆盖服务学生数量1%的比例,结合我校实际,确定本科生表总人数为349,研究生代表总人数54。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学生数量和工作需要对代表名额进行了分配(见附件 1)。 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年级、专业比例,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博士代表具有一定数量,非校、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代表由各基层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五、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懂规矩

3.敢于担当,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4.群众基础好,与同学相处融洽保持密切联系,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能认真、自觉地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履行学生代表的职责和义务。

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组成及产生办法 

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 5人组成,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采用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的办法产生。

七、代表选举办法及工作推进要求 

各学院学生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掌握代表条件,注意发扬民主,充分酝酿讨论,确保代表符合条件。代表选举工作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布置选举工作

521召开相关会议,布置代表选举工作等有关事宜。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向学院党委汇报后,学院学生会组织召开班长会议,组织学习文件,传达会议精神,明确注意事项按照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附件1),根据有关规定安排选举工作。

(二)班委会提名推荐

各班级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学院制定的名额分配,对照代表条件要求,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上报院学生会、院研究生会。

(三)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提名推荐

学院学生会组织根据建议名单,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逐个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他们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特别是考察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先进性、代表性。在此基础上学院学生会组织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所在单位团组织同意后,报送至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包括酝酿提名过程、预备人员名册)

(四)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资格审查

64日前学代会、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附件 2)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初步审查和批复。 
    (五)代表预备人选的确定及报送

6月10学院召开学生代表会议,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确定正式代表预备人选,各单位将选举情况报告(会议形式、到会情况、选举方式、选出代表人数等),代表登记表(附件 3)、代表名册(附件 4)等一并报送至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 

(六)代表名单批复

612日前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批复给各单位,确认为正式代表。 

6旬,报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复,召开中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第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八、提案工作 

为充分发挥学代会在推动学生参与学校治理、助力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生代表应踊跃递交工作提案,代表可以个人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提案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涉及的问题应具有代表性。本次大会将广泛征集有关教育教学方面、成长成才方面、生活服务方面、权益维护方面及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所有提案登记表(附件 5)请在 614日前交中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

 

共青团中北大学大学委员会     

中北大学研究生党委

中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

2021520

 

附件 

1.《中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中北大学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名额分配表 

2.《中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中北大学次研究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

3.《中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中北大学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中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中北大学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中北大学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中北大学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