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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学生社团中心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09-24    作者:     来源:     点击:2015-09-24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中心管理制度

中北大学学生社团中心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学生组织自我管理、自我使用的学生活动场所,为了加强本中心的管理,现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各学生组织成员必须爱护公共财产,如有故意损坏须照价赔偿,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在非活动时间内保持中心环境安静,不得大声吵闹。开展活动时不得影响周边宿舍学生休息。

三、各部门必须按时值日,保持活动中心环境干净、整洁。

四、物品搬出时必须出示所属单位的书面许可证明,大件物品出入须履行登记手续。

五、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不得私拉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离开活动室时确保关闭所有电源。

六、注意防火,学会使用防火用具,活动室内一律不准吸烟、使用明火。

七、注意防盗,离开活动室时必须锁好门户。非活动室负责人不准私配钥匙,如活动室内丢失物品,由负责人承担责任。

八、活动中心开放时间:周一—周五7:30-22:30,周六、周日8:00-23:00,非开放时间一律不准在活动中心逗留,如有特殊情况须先向校团委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报知值班室。

九、所有入楼人员必须服从值班管理人员管理,无理取闹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惩处。

十、外来人员进入须登记,禁止无关外来人员私自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