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概况

组织机构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团委概况 > 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提高服务效能有关制度的通知》(校发〔2018〕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工作职责、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校团委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一切为了青年,为了青年一切,为了一切青年”的宗旨,本着“热情、周到、方便、高效”的原则,为全校青年提供优质服务,制定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AB岗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特此公开。

第一项  服务承诺制度

 

一、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

1.团组织的基础团务事项,包括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组织推优、团内评奖评优、智慧团建等。(组织宣传部)

2.团干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团学干部培训、青马工程、学生骨干培养等。(组织宣传部)

3.团属宣传阵地的维护与建设,包括青春中北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等。(组织宣传部)

4.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宣传引导,包括理论学习研讨、榜样选树、重大节日纪念日活动等。(组织宣传部)

5.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培养,包括“刘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就业能力提升培训等。(实践部)

6.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组队、立项、培训、总结、成绩认定等。(实践部)

7.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大型活动志愿服务保障、社会志愿服务等。(实践部)

8.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文化氛围营造,包括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品牌项目实施、艺术展演、第二课堂成绩单等。(素质拓展部)

9.团委直属学生团队的指导与管理,包括国旗护卫队、青年媒体中心、青年艺术中心、青年研究中心等。(各部门)

10.学生组织的指导与管理,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素质拓展部)

11.学生社团的指导与管理,包括校院两级学生社团、社团指导教师、社团挂靠单位、社团负责人、社团活动的审批、社团立项和品牌活动、社团新媒体管理等。(社团部)

12.语言文字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素质拓展部)

13.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中北大学学生委员会、中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中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印章的使用及管理。(办公室)

14.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事项。(各部门)

二、服务承诺。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建带团建,严格遵

守团章的有关规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信息公开,办事公正。做到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上网公布,对于日常工作信息及时跟踪、动态报道,经常更新服务信息。对于直接涉及青年个人利益的工作,切实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尊重知情权。

3.明确职责,提高效率。加快工作节奏、简化办事手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遵循依法办事、秉公办事、廉洁办事的工作纪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4.拓展领域,服务基层。深入基层团组织交流工作,提升业务本领,不断探索共青团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新载体,拓展共青团工作新领域。

 

第二项  限时办结制度

 

一、制度要求。

限时办结制度要求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规定处理事项,并建立限时办结事项台账进行记录和反馈。

二、遵循原则。

限时办结制度遵循及时、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坚持能办的事项马上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认真对待和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事项;需要会同其它部门办理或须经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要有时限要求;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或因其它原因不能办理的事项,要耐心地说明缘由,并在一定时间内作出明确的答复。

三、限时办结范围。

上级或其它部门来文安排或协调配合工作事项;上级或其它部门组织会议安排或协调配合工作事项;领导交办事项;各基层团学组织的请示、报告;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具体办理事项等。

四、限时办结时限。

1.对于单位或个人提出的具体办理事项,凡是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需要部门会议研究后办理的事项,原则上应不超过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公文办理应严格执行工作时限要求及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单位并说明理由;领导批办的一般公文,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领导签发后的公文,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印制、呈报和分发。

3.领导交办事项,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学校各基层团学组织的请示、报告,应在承办人收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视实际情况进行批复或将办理结果答复请示、报告相关单位;情况复杂的,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三项  首问责任制

 

一、制度要求。

首问负责制指校团委工作人员对前来本部门办事、咨询的校内外来办事人员,有责任为其办理或引导办理有关工作事宜。其中,最先接待校内外来办事人员的本部门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到校团委办公室办事、反映情况、接洽业务或来电咨询等负有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责任。

二、遵循原则。

首问责任人必须熟悉本部门工作职责,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使用机关作风文明用语。

三、责任内容。

1.提出的咨询、反映的问题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能立即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对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进行登记,及时请示领导,取得明确答复后,主动联系并答复服务对象。

2.提出的咨询、反映的问题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明确告知经办人;若不明确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应主动与有关处室联系,或请示上级领导,以积极帮助落实工作;同时,应及时引导服务对象前往经办部门办理,或告知对方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及其确切的办公地点、电话。

3.首问责任人确因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也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要尽快给予办理。

4.属于来电咨询到的首问责任人,应按上述原则答复;属于举报、投诉或上级部门来电话、传真的,首问责任人要将电话内容包括对方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要素进行登记,并签署自己的姓名和受理日期、时间,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阅批。

5.首问责任人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紧急的事项,应第一时间报告上一级负责人或责任人。

 

第四项  AB岗工作制度

 

一、制度要求。

AB岗工作制度是针对在团委办理相关业务时,岗位第一责任人不在位时,规定相应B岗代办人自动兼职上岗、及时办理一般性或紧急性公务。各AB岗位不得以组织学习、经办人员不在位等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AB岗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

二、职责分工。

1.A岗责任人不在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责任人应主动顶岗,不得推诿、拖延,影响公务办理,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的责任。

2.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了解A岗岗位职责,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做好记录,并及时与A岗沟通。

3.A岗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代B岗责任人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的,由A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4.B岗责任人在代理A岗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5.A岗责任人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代办人应及时向A岗责任人交接工作,说明代办情况。

三、AB岗分工。

中北大学校团委AB岗

科室(职务)

A岗

B岗

校团委办公室

党生焕

岳小娟

组织宣传部

崔媛

焦婷婷

实践部

王彩萍

史艳丽

素质拓展部

任雅静

孙哲元

社团部

孙哲元

焦婷婷

 

第五项  一次性告知制度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有关单位和师生群众到团委进行业务咨询或办理时,经办人员应当进行热情服务,一次性详细告知其业务办理或咨询事项所需提供的资料、应符合的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内容的制度。

2.对简单明了的事项,经办人员可采取口头告知形式;告知事项较多或内容复杂,服务对象难以理解或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团委各项工作受理处应配置简单明了的服务告知书或工作流程示意图。

3.服务对象因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时限等;对无法办理的事项,应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依据。

4.遇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的,经办人应帮助服务对象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及时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5.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部门、办理人及其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情况。

 

对上述五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投诉电话:0351-3922042;

上述五项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制度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