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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学院团委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2015-09-24    作者:     来源:     点击:2015-09-24

基层学院团委考核评比办法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共青团组织的活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创新发展,现制定2012年度基层学院团委考核评比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公开、透明

2、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委(不包括信息商务学院)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1、定量考核由校团委机关各部门负责考核,依据校团委平时记载或分项指标考核排名进行评分;定性考核由校团委于四月中旬组织集中答辩,由现场评委评分。

2、定量考核总分为40分,由14个考核内容组成(见附件1)。

3、定性考核总分为60分,由思想引领工程、团建创优工程、成才服务工程、文化育人工程、实践锤炼工程5个大项组成(见附件2)。

4、对拟评选为五四红旗团委的学院将组织档案检查,便于互相观摩、交流学习。

5、考核结果提交共青团中北大学全委会审查通过。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各院团委工作按考核得分累计排名,工作考核的前三名学院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如果前三名的学院团委在评比年度之前连续两年获得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则从第四名以后的学院里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相应数量的学院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对授予五四红旗团委以外的学院团委,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各学院团委总结的工作特色评选共青团工作特色奖。

2、在本年度“五四红旗团委”获得期间任职的团委书记,校团委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优秀评选表彰,并择优参加各级培训、对外交流等。

附件1:中北大学基层团委工作定量考核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中北大学基层团委工作定性考核表点击打开链接